《办法》让连锁企业重拾信心
在《办法》出台之前的四、五年当中,许多省级连锁网吧企业并没有抱着“等政策”的心态而停滞不前,不少企业都在这期间摸索出了一些适合自己的经营和管理模式。比如中鲁时空的直营店模式是目前我国解决闲散资金,有组织、有次序、形成规模化经营,企业模式能够快速复制最有效的办法,同时,中鲁时空的模式也完全符合这次《办法》规定的四个统一。
与2003年的《文化部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相比,这次《办法》的出台在改进和创新方面主要表现为:低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对于申报连锁资格认定的企业,虽然注册资金都要求不少于1000万,但其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全资或控股的直营门店数,由2003年规定的不少于10家降为5家,门槛有所降低;而对于全国性或跨区域性的连锁网吧,全资或控股的直营门店数则由2003年规定的不少于20家升至30家,门槛有所提高。
《办法》创新了网吧连锁标准,将网吧连锁企业的管理由事前的行政许可调整为事后的行政确认,更加符合网吧连锁经营发展的实际和其自身规律,为网吧连锁企业的发展提供的便利条件。可以说,《办法》的出台为连锁网吧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直营好处多多
在《办法》中特别强调了,构成网吧连锁企业的门店必须为全资或控股的直营门店,且所有直营店必须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形象标识和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的形式。我认为这一规定是必要的、符合网吧连锁企业未来发展趋势的。
首先,直营门店便于总部的直接管理从而更好地实现统一规范,统一标识,统一财务,统一管理,统一服务
其次,由于牌照所有权归属公司,而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全权交给了网吧经营者,由网吧经营者进行日常的网吧营运工作,自负盈亏,并向公司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而公司则只对加盟网吧进行服务和管理,这就可以消除以往的假加盟、假连锁,避免牌照倒卖的现象发生。
最后,这一规定能够使加盟网吧更具有紧密性、组织性。由于直营门店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更加便于总部集中领导、统一管理。以中鲁时空为例,现在隶属于中鲁时空的网吧都办成了非法人分支机构,实行独立核算,各网吧都是在当地依法缴纳税收。如果最近新税法能出台相应政策,规定“总公司下属非法人分支机构必须纳入总公司统一内部核算,打破地区之间壁垒”的话,就能够让网吧离开服务业与娱乐业的夹层,把网吧行业确定地定性为服务业,营业税按照5%来交纳;同时如有国外的经营资本进入,“中鲁时空的模式”很快就可以达到实现融资上市的条件。即便政府没有这些政策,中鲁时空也力求创造条件实现内部独立核算,做出三年很好的现金流量表,为融资上市做好基础。
“连而不锁”有望消除
这次《办法》中特别强调了申办企业在申办时必须提供证明材料,我觉得这一要求非常好,可以消除因“虚假注册”而导致连锁网吧企业“连而不锁”现象的发生。一般来讲,中介方与控股方有时候为了共同的利益而造假。以目前一些连锁企业的独立法人模式为例:如果说这些企业在每一个加盟店都占有51%的股份,那按照国家文化部规定的每个网吧至少注册资本50万元来计算,那些旗下数千家网吧的企业至少需要数亿的注册资本,这么一大笔资金从何而来?有很大的嫌疑是在搞“虚假注册”。
这样的“虚假注册”的经营模式造成了当下连锁网吧“连而不锁”的局面,连锁公司对下属企业失去了控制力,完全违背了当初政府发展网吧连锁的初衷,更严重的是这种模式会使他们的资金链和产业链发生断裂,最终被市场所淘汰。
从目前来看,利用社会闲散资金,进行网吧连锁的阶段,在没有金融资本进入的时期,比较有效地把社会闲散资金集中起来的办法,就是非法人下设分支机构“中鲁时空模式”。
山东中鲁时空的经营模式是经过多次的实践逐渐摸索出来的一套因地制宜的唯一独特的盈利模式——总公司下设非法人分支机构——统一一个法人代表。这种网吧连锁的经营模式就同出租汽车公司的经营模式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牌照所有权100%归公司所有,而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全权交给了网吧经营者,由网吧经营者负责承包进行日常的网吧营运工作,自负盈亏,而公司则对网吧进行相应的服务和管理。
中鲁时空模式应该说是一种有生命力的盈利模式,此模式不仅加强了公司对所加盟网吧的控制力,更增加了政府对网吧管理的规范化,同时这种连锁网吧的业态,不但利于行业向“品牌化、主题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